原标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薛永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7月22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薛永辉同志任省政协副秘书长;
郑丽君同志任省政协副秘书长;
刘海芸同志任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张健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卫洪平同志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免去:
丁伟跃同志的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韩培方同志的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太阳同志的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郭立同志的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丽君同志的省政协调研和委员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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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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