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暂停销售部分批次医用防护用品
12月2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暂停销售3家企业生产的部分批次医用防护用品。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21年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检中,抽取标示生产企业为鹤壁市利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批号:2020110206),标示鹤壁市利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批号:2020120407),标示宇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批号:A20100221),标示宇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 一 次 性 防 护 服(批 号 :A20080830),标示上海安丁生物(汤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批号:201102),上述产品经山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函确认,上述产品非标示企业生产,存在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抽样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进行立案调查。
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做好问题产品的风险管控,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标示为鹤壁市利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生产的上述批次医用防护用品采取暂停经营的控制措施。(许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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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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