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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脱贫农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2022年08月15日 16:37:29 来源: 晋中日报

  原标题:围绕“五大服务功能” 推动农民持续增收 我市脱贫农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今年以来,我市把增加脱贫农民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推动脱贫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上半年,脱贫农民人均纯收入三个季度完成10715元,超过了2020年四季度至2021年三季度四个季度的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

  产业赋能促增收。我市坚持把发展乡村产业作为脱贫农民增收的基础支撑、巩固脱贫成果的根本举措。发挥晋中国家农高区引领作用,依托高粱、谷子、梨、生猪、肉牛、中药材、药茶等资源优势和区域品牌,着力打造和顺县横岭镇高粱特色产业链、寿阳县西洛镇玉露香梨特色产业链、榆社县云簇镇谷子特色产业链和灵石县、左权县“十大晋药”道地中药材特色产业链,积极发展“左权核桃”“和顺旱垣大棚”“昔阳仿真花”“榆社古建”“榆次苹果”等特色产业和特色品牌。

  就业赋力促增收。我市紧紧抓住务工就业这一带动脱贫农民增收的“牛鼻子”,制定《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脱贫农民增收的若干措施》。积极开展农民务工就业促进“春风行动”、技能培训“提质行动”、项目建设“惠农行动”、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就近创业“服务行动”等五大行动,全力培育发展榆社古建、祁县玻璃器皿、平遥推光漆器、左权家政服务、寿阳美容等地方特色劳务品牌。截至6月底,全市脱贫农民务工人数达到9.8万人,比去年增加近3000人,增长3%。其中省外务工人数达到1.4万人,比去年增加1800余人,增长15%。 保障赋给促增收。我市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稳定性,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标准。上半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021年的5335元调升为5695元。同时,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5%至10%的比例提高救助水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救助。

  消费赋质促增收。我市继续落实“五进九销”措施,积极组织承担“五进”任务单位的食堂、内部商超与脱贫地区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持续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消费帮扶金额已达到3.09亿元。继续实施“爱心消费券”政策。针对疫情灾情影响,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3:2比例出资,向特困农民、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每人发放1500元的“爱心消费券”,保障困难农民基本生活。

  金融赋金促增收。充分利用金融这一支农助农增收的有效手段,用好用足扶贫贷款延期政策,加大脱贫农民小额信贷支持力度,精准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对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小额信贷可增加至10万元。全年全市小额信贷投放预计达到5.5亿元,比去年增加2.5亿元,确保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资金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推动重点帮扶县和整体推进县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扩大农产品价格险、灾害险的覆盖面,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件出现大额支出,分情况进行阶梯式补偿。(记者李喜涛 通讯员梁朝波)

[编辑: 武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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