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省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出台
外商投资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奖励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能源革命建设、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提供申办永久居留便利……近日,省政府出台《山西省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通过实施若干措施,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助力建设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提升山西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能源革命建设
我省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三气”综合开发,积极参与“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全产业气链发展战略;积极参与“风光火储一体化”“风光水储一体化”规模化应用,共同开发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发展模式。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光热取暖、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参与煤层气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投资煤层气高精尖勘探装备、定向钻机、智能化排采系统项目;投资新能源全产业链,布局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参与甲醇、氢能产业链发展,形成以开放为特征的产业链体系。
支持省内建材、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排放企业与先进技术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合作,降低排放水平;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以先进适用技术,助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技术在煤炭产业的推广应用。
主动承接东部地区外商制造业产业转移
以专业镇和产业链为抓手,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能源经济、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数字经济、文旅康养、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
主动承接东部地区外商制造业产业转移。依托现有国家级和重点市管省级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在全省区位和交通条件优势明显的区域,规划建设若干东部地区外商制造业产业转移集聚区,落实国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政策,实现转移产业集中发展。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太原市重点投资特钢材料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风电设备、氢能、第三代半导体等重点产业链,发挥好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作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大同市重点投资信息数据服务、旅游休闲消费、物流设施建设、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发挥好大同市“京津冀桥头堡”的优势地位。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医保采购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平等参与医保采购。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方式,提高“互联网+监管”技术手段,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优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审批服务,实行“一站式”综合服务,企业一次申报,直接领证。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备案、建设等手续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办理”,项目承接地政府要安排具体部门全程代办。
继续实行到资奖励。对实际到位资金(含增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且符合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5%给予人民币奖励(如实际到资1000万美元奖励50万元人民币,依此类推);对资产规模超过5000万美元以上的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区域性地区总部或总部型机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人民币奖励(如实际到资1000万美元奖励100万元人民币,依此类推)。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支持各市“走出去”招商
提高外商投资企业人员生活便利化水平。为在晋从事投资、创业、科研、经贸的外籍人员办理签证证件提供出入境便利。为涉外企业引进的外籍人才提供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便利。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提供申办永久居留便利。
外商投资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需在我省入托或在中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地政府协调提供便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结合外商投资企业高层次人才对本地的贡献给予奖补。
鼓励支持各市“走出去”招商,赴境外举办招商推介活动。(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