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设立民营经济发展纾困基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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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2/02 10:26:44
来源:新华网

山西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设立民营经济发展纾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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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太原12月2日电(王亮)1日,山西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段宝燕表示,《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民营经济发展纾困基金,为民营企业提供纾困、应急等方面的融资服务。

  12月1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作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多年来,山西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发展也存在一些阻碍因素。段宝燕表示,条例补齐了山西省民营经济领域立法短板,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条例共八章五十一条,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公正的政策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保护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权益等方面作出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段宝燕表示,为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优势,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民营经济发展纾困基金,为民营企业提供纾困、应急等方面的融资服务。

  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会商协调机制,研究、协调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问题。

  此外,条例规定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公平竞争和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是民营经济人士的期盼。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门世宾介绍,条例在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公正的政策制度、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保护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权益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政府应当完善诚信履约机制,确保新官必须理旧账。建立民营企业拖欠账款投诉平台,专门受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迟延或者拒绝支付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账款的投诉,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受理解决拖欠账款问题,维护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权益。”

【纠错】 【责任编辑:李哲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