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修订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立足人民群众对信息通信服务的新期盼新要求,聚焦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借鉴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全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法律制度规范,对更好推动全省通信设施建设、赋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共5章45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出通信设施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厘清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领域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行权,加大公共设施免费开放力度,加强通信设施建设电力供应保障,进一步明确通信设施建设中的补偿、赔偿与告知义务,保障通信设施安全,以及明确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和防护知识宣传义务等。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将全面做好条例实施各项工作,把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动员行业企业认真制定宣贯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持之以恒营造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增强依法开展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意识。同时,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将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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