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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积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2025-11-14 15:14:04 来源: 山西政法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夯实平安建设根基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并取得显著成效。

  迎泽区综治中心。

  迎泽区综治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锚定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目标,以场所设置、资源整合、机制建设、信息支撑为着力点,持续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同时,迎泽区综治中心探索完善“五元解纷”机制,深化“调裁审”一体化格局,构建起集网格排查、法律服务、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于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体系。通过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资源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跃升,迎泽区综治中心努力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杏花岭区综治中心。

  杏花岭区综治中心立足“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在布局上构建“引导受理、多元化解、指挥调度”三大功能区,包括“一杯茶”和谈室等22个特色功能室。

  杏花岭区综治中心创新“常驻+轮驻+随驻”模式,汇聚10余家单位力量,与政务中心、心理服务中心等形成“15分钟政务生态圈”,确保联动响应。在运行上,杏花岭区综治中心建立“登记受理——先行调解——分类流转——动态跟踪”闭环流程,简单纠纷由“老杏干”调解员现场化解,复杂案件启动“1+N”联调,并引入“提醒——督促——催办——问责”督办链条,保障“小事当场结、大事不过周”。

  目前,杏花岭区综治中心已累计接待群众5.3万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万余件,排查各类风险隐患6.9万余件,有效处置率达99.88%。

  晋源区综治中心。

  晋源区综治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按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重点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规范化,实现“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

  紧扣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两大核心职能,晋源区综治中心打造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终点站”。特别是晋源区诉讼服务中心、区法院执行局的整体入驻,建立起“就地调、就地立、就地审、就地执”的矛盾纠纷调处晋源模式,“调诉判执”形成闭环,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2025年以来,晋源区综治中心共受理化解矛盾纠纷6282件。晋源区将继续以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治服务为目标,持续健全矛盾纠纷法治化化解机制,全流程完善群众诉求登记、受理、流转、办理等工作,推动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清徐县综治中心。

  清徐县综治中心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高标准打造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平台。该中心科学规划三大功能区,引导受理区设置综合服务、人民调解等各类窗口,一站式登记受理群众诉求;多元化解区打造速裁法庭、矛盾调处室等功能室,满足不同类型纠纷处置需求;指挥调度区通过电子大屏实时可视化呈现全县治安状况,实现高效调度。

  按照“常驻+轮驻+随驻”模式,清徐县综治中心整合12+N个部门资源,统筹群众接待、矛盾调解、法律服务、治安防控四大职能。制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八项核心机制,以《登记单》《转办单》《督办单》《风险提示函》“三单一函”层层推进,构建“受理——分流——办理——跟踪”全流程闭环。

  娄烦县综治中心。

  娄烦县综治中心以“五个规范化”为总牵引,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政法部门深度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按照“实用、高效、便民”原则,娄烦县综治中心改变过去分散办公模式,升级打造县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平台,实现了信访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公证处、行政复议局、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建制全体人员常驻。

  同时,娄烦县综治中心还创新“老同志调解+专业法律帮扶”机制,实现情理与法理融合化解矛盾,为基层治理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力量,让综治中心成为“一站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平台。2025年以来,娄烦县综治中心接待群众1124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61件次、法律咨询355人次,办理公证事项47件,调解矛盾纠纷221起。

  未来,太原市各县区综治中心将继续深化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

[责任编辑: 王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