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获悉,2月23日,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依法对方某、王某某、方某某三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立案侦查。
经查,2月17日,太谷区居民方某、王某某(方某妻子)、方某某(方某女儿)带领两个未成年人,一行五人从呼和浩特市亲戚家(19日,该亲戚核酸检测阳性)自驾回到太谷区后,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多次出入人员聚集场所,目前五人均确诊新冠肺炎,造成与其密切接触的多人被隔离观察、一人确诊感染的严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王劲玉)
[编辑:
蒲思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