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公布一月降尘监测结果 太原同比降幅达53.8%
3月18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依照该厅日前通报的1月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太原当月降尘量4.2吨/平方公里,同比下降53.8%。
今年1月,全省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7~11.0吨/平方公里,平均为4.3吨/平方公里,同比下降44.2%。除忻州外,其余10个城市的降尘量均小于7吨/平方公里,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除11个设区市外,我省还对各县(市、区)降尘量进行排名。全省共有116个县(市、区)参与了降尘量排名,有1个县(市、区)监测数据无效(运城市稷山县因疫情防控未取样)。其中,晋源区在全省排名靠前,以2.4吨/平方公里的成绩,排名全省第25位,降幅达64.7%。
据介绍,我市全面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区域100%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场地100%洒水清扫、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道路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要求,实施分级差异化管控,实现不达标工地动态清零。针对可能发生的扬尘污染,我市提前预警,明确对建筑工地、工业企业特别是建材行业(砖瓦窑)和搅拌站、粉磨站、拌合站等,采取扬尘管控措施;同时,全市所有清扫保洁车辆全部出动,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展开大规模清扫保洁,启动喷雾降尘作业;停运全市所有渣土车辆(不含垃圾清运车、污泥运输车)、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有效降低了扬尘污染。(任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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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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