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5月28日电(记者李紫薇)5月27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中医药条例》以及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相关情况。
《山西省中医药条例》共6章49条,规定了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和产业发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山西是传统中医药文化大省和中药资源大省,制定《山西省中医药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破解难题、增进活力、促进发展,将山西省建设中医药强省、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潜力优势转化为制度优势。条例将于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共6章48条,修订内容体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党中央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新要求,体现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体现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新要求,体现工会组织建设新要求、实践新成果,体现法治统一原则,为山西省工会更好服务广大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实施办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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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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