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全面加强草原保护修复
11月19日,记者从省林草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我省印发《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草原定位从生产服务为主向生态保护为主转变以来,我省第一个省级层面的政策性文件,也是我省草原发展史上第一个指导性文件。
草原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功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林长制,注重夯实基础,尽快补齐短板,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治理能力,切实加强我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不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提升草原多重功能,在美丽山西建设中彰显草原功效,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意见》明确要在遵循草原自然生态规律的基础上,坚持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科学利用、多方联动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强化科技服务支撑,重点实施亚高山草甸保护修复、退化草地改良、人工种草、退牧还草和草原保护等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在修复治理上,要求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围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布局,全力抓好“三化”草地的修复治理;在严重超载过牧地区,采取禁牧封育、免耕补播、有机旱作、松土施肥、鼠虫害防治等措施,促进草原植被恢复;对非法占用的草原,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恢复草原植被。各市、县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实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许可,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
在保护发展上,要求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把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保障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所需最基本最重要的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建立健全草原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草原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林草资源管理统一放到大生态中,科学利用其多重功能,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加快转变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大力发展现代草业。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推进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创新国有草原所有者权益有效实现形式,探索适合我省国有草场建设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记者张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