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2月1日电 《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山西小切口立法的成果之一。这部旨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法规,其出台离不开起草组在晋中市太谷区西吾村、大白村两个村4个月的蹲点调查。
在一份调研报告中,起草组称,蹲点调查明确了“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等立法主题,对立法的目的原则、制度设计心中有了数,对法规务实管用、真正解决问题心里有了底。
起草组成员在田间地头。
到村里去,看到托管成粮食生产基本形式
西吾、大白两个村位于汾河谷地,耕地基本是井灌保浇地,粮食生产主要是一年一季的春玉米;两个村所在区域聚集了10多个玛钢铸造加工企业,一半以上劳动力都在玛钢厂打工,玉米生产长期靠兼业完成。
西吾村共有415户1425人,1879亩耕地,玉米种植面积1667亩。上世纪90年代,一些农机户就开始为打工农户开展玉米播种和收获环节的托管服务。目前91%以上的玉米在耕、种、收环节都委托给了农机户。
大白村共有584户2741人,9350亩耕地,玉米种植面积6210亩。与西吾村不同,11个农机户组成的生产托管服务社,对全村的6210亩玉米进行了托管。其中全程托管的占到13.04%,部分环节托管的占到71.66%。
起草组成员调研。
调研结论:山西省自2017年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到2020年试点县由8个增加到94个,试点面积达到398万亩,辐射带动托管服务面积1980万亩,占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的近1/2。
从两个村到全省,托管服务已经成为粮食生产的基本形式,我们应当顺应形势,认真研究托管服务的法律关系、运行机制、生产效益、社会效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因势利导,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健康发展。
粮食亩均增产18.1% 托管服务魅力何在?
调查组对大白村的全程托管进行了逐户统计,结果是亩均增产18.1%。托管对粮食增产的作用是显著的,那么奥秘在哪里?
调查组把大白村玉米生产过程分为深耕深松、播种、蹲苗、浇地、中耕、病虫害防治、收获七个环节,逐一环节将托管服务与农户耕作做了对比,分析了每个环节两者的差别。
比如深耕,自耕农户没有条件进行,托管服务每三年一次,每次耕深30厘米以上,每亩至少可增产5%;再比如,自耕农户受打工的机会成本影响,不浇、少浇或不能按时浇水,而托管服务由专人负责适时足量浇水,被托管的农户告诉调查组,仅此一项就可以为他们少减产20%以上;再比如病虫害防治,托管服务采用杀虫诱捕灯、无人机喷药等进行统防统治,遏制了病虫害的发生……
起草组成员在田间调研。
调研结论:托管服务主体将先进适用生产经验和新型技术引入生产过程,通过农机农技的集成融合,实现了补齐生产环节和提升资本技术有机构成的统一。
所以,法规开宗明义指出,立法是为了规范和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活动,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加快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
谁来托管?优先扶持农机户以及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
西吾村玉米生产的托管服务基本是由3个农机户完成的,这3个农机户都是50岁左右、长期在本村从事农业生产的“老把式”,他们用曾在外打工的积蓄购买了农机具,为本村和邻近村的农户搞托管服务。
大白村是通过11个农机户自愿组成的服务社开展托管服务的。这个服务社,有带头人,配套机具多、种类齐全,通过作业置换、统筹安排,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既能为本村提供全程托管,还能为周边四个村提供托管服务。
调研结论:两个村的情况,使我们认识到,农机户以及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来源于农民、根植于乡土,是真正从事农业生产、具有乡土信任优势的服务主体,他们在组织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必要引导、推动这些托管服务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为此,条例明确规定优先扶持农机户以及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保证真正从事农业生产、为小农户服务的主体能够得到最充分的发展。同时,对从事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也给予支持,并提出规范发展的要求。
(材料来源:山西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