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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幸福“吕梁蓝”——吕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综述

2022年02月15日 11:15:42 来源: 吕梁日报

  原标题:守护幸福“吕梁蓝”——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综述

  今年以来,长约5.5公里的东川河人行步道成了我市“网红打卡点”,不少市民、游客沿着河畔散步健身,远望如黛青山,近揽湖光山色,别有一番韵味,让市民和游客流连忘返。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谋划“十四五”环保新规划和新发展,以改善各项环境质量指标为核心,积极安排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站在新的起点上,这座城市再次迈出了新的步伐:一座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的“美丽幸福新吕梁”,渐行渐近。

  抓牢抓实督察整改

  “利剑”高悬,目的是让环保成为文明自觉。“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环保督察不是一世,更不是一时,“利剑”高悬不光是为了惩处破坏环境的现象,更是为了唤起人们对自然的“敬意”和“尊重”,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我要求。

  “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对我市落实生态环保责任、推进绿色发展的一次全方位体检,更是一次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的大好良机。”副市长杨巨才说。

  2021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山西晋能斜沟煤炭生态破坏典型案例后,我市第一时间现场督办,从市能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共15人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山西煤焦集团斜沟煤矿立即展开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工作。并制定了《吕梁市煤矿及洗(选)煤企业煤矸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市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煤炭采选企业煤矸石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借势借力,快查快处煤炭领域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检验,更是一次对我市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战略的有力推动。”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央督、省督、市督,多管齐下,全市上下入脑入心。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指出的问题,我市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反应。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导转办案件办理的有力带动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到现场摸情况,加大整改和督办力度,强力推进转办案件的办理。

  督察期间,我市累计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反映问题共32批340件,已办结335件,阶段性办结5件。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得到有力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整改实效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污染防治标本兼治

  “净空、净水、净土”行动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点,我市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持续攻坚,全力保障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下大力气坚决扭转断面水质恶化态势。

  打好蓝天保卫战,让“天更蓝”。持续推进大气污染协同减排,我市扎实开展“两高一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整治目标任务方案化、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列入13710系统进行督办落实。推动落后产能关停淘汰,关闭焦化产能140万吨、火电机组2×2.5万千瓦;对2户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19户焦化、30户水泥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大宗物料运输“公转铁”,10户大型工矿企业接入铁路专用线,2户正在进行专用线建设;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1575辆,已完成1594辆;对高铁高速沿线12座煤矸石、粉煤灰堆场开展规范整治,对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自查自纠。

  打好碧水保卫战,让“水更清”。我市先后出台印发了《吕梁市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文件,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时限,为全市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提供了实施依据,多次召开关于水环境巩固提升推进会议。同时,结合15个国考断面存在的问题,一断面一办法,印发《吕梁市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方案》《关于决战高质量完成全市国考断面考核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国家、省要求,全面完成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3.3%以上和消除劣Ⅴ类目标任务,提升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坚决杜绝不达标断面和劣Ⅴ类断面出现,实现全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排名退出全国倒10的水环境整治目标。

  打好净土保卫战,让“地更净”。我市完成全市5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和成果集成工作、完成4户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并有序开展了全市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专项排查,完成22个地块调查工作,争取省级补助资金3516万元,对88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6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争取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1700多万元。对全市14户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核查,从源头上实现对重金属排放总量的控制;对在用的12座尾矿库完成了自查,摸清了环境风险评估现状;积极做好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工作,全市出动执法人员745人次,对辖区内1户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4户新冠疫情集中隔离点和143户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一条条措施的落实、一项项考核的“过硬”,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保障,给领导干部戴上了绿色发展的“紧箍咒”。

  攻坚克难战绩不俗

  如今,提起我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听到和看到的是市民们的赞许和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巨大变化。大家在欣喜之余不禁感叹,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转化为可见的生态美景和可感的清新空气,使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越来越强。

  良好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群众的共有财富。一组新近出炉的统计数字显示,2021年1-11月份,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4.39,同比下降5.4%,在全省排名第5;优良天数250天,优良天数比例74.9%,同比减少22天,在全省设区市排名第4;PM2.5平均浓度27μg/m3,同比下降18.2%,在全省11地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中排名第1。

  2021年1-11月份,全市地表水水质整体呈轻度污染,15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8个,优良断面比例53.33%;劣V类水质断面全面消除。与2020年同期相比6个断面好转,主要污染物COD平均浓度15mg/L,氨氮平均浓度0.654mg/L,与2020年同期相比,主要污染物COD、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4.5%、9.94%。

  创新执法方式,突出执法重点,围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严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前3季度共检查企业1006户,市执法队检查企业72户,各县(市、区)检查934户;积极开展黄河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督查、利剑斩污等10余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对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整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304件,处罚违法行为348件;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行政处罚违法企业459户,罚款14423余万元,停产整治企业14户,查封扣押43户,涉嫌环境违法移送公安17件,行政拘留30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移送公安3件,坚决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我市始终把生态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全市上下持之以恒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群策群力护绿添绿,推动绿色生态持续好转。

  如今,放眼吕梁大地,蓝天、碧水、净土已成为新常态。(记者 冯凯治)

[编辑: 杨晓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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