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3次主任会议
5月1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3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卫小春、岳普煜、李俊明、王纯、张志川出席。
会议研究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同意常委会会议于5月24日召开。
会议研究了关于《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草案)》《山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的主要审议意见和修改情况,关于《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山西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草案)》《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研究意见,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的修改情况,关于2022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及其决议(草案)的汇报,关于检查《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山西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议案,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研究意见、关于《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立法后评估情况、关于《山西省文旅厅关于〈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审查情况,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决定印发常委会会议。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开展《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要求相关机构紧紧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方式方法再完善、目的效果再聚焦,切实取得监督实效。(记者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