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省卫健委发布通知
公共场所今起全部查验5日内核酸证明
5月19日,山西省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自5月20日起,全省范围内将对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
《通知》明确,公共场所的具体查验范围包括以下情形: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的人员;进入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点、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农贸市场和药店等公共场所的人员;进入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以及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急危重症等特殊情况,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核酸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为由拒诊;参加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有组织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按照省疫情防控办要求,全省各市要按照上述查验范围进一步明确具体查验场所,并在各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需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地区以及有特定防疫要求的,可根据疫情处置等需要,自行合理确定不同类别场所的核酸检测查验要求。
需要提醒的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国务院客户端或山西健康码等各类平台核酸查询结果或纸质报告为凭证,平台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记者 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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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对省内外所有人员实行免费
为进一步提高疫情早发现能力,做到检测更便捷,省疫情防控办要求各市、县要以每10万人设置30个采样点的标准,增设便民核酸采样网点,并对省内外所有人员实行免费检测。
按照要求,各市、县要根据区域特点与面积、人口规模与分布、检测能力以及人员流动等因素,按照先城区后农村和就近便利的原则,采取“固定采样点+临时采样点+流动采样点”相结合的方式,以每10万人设置30个采样点的标准,科学测算点位数,合理优化布局,加快增设便民核酸采样网点,及时公布详细地址,满足群众就近便捷采样需求。固定采样点采样时间为每日8时至20时,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核酸检测对省内外所有人员实行免费,所需费用由属地财政资金和医保基金共同负担。
同时,全省将进一步优化省级核酸检测报告信息化平台,核酸检测证明超过期限的增加弹窗提醒功能。各地要加强核酸检测采送检报工作,确保8小时内出具结果并上传至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方便群众及时查询。
5月10日,太原市已启动试点工作,省疫情防控办要求要继续完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采样点设置公布、人员配置培训、政策宣传引导等工作,建立步行15分钟左右的核酸“采样圈”,迅速启动核酸查验工作,边推进边优化,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其他各市也要及早谋划,结合本地实际,提前做好采样点布置、人员培训、物资储备、送样车辆和检测机构安排等工作准备,于5月20日前如期开展查验工作。
对于省外入晋返晋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落实好“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管控措施;对于重点人群,按照《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对于社会面所有居民,建立定期核酸筛查制度,太原市每周一轮、其他各市每10天左右开展一轮全覆盖核酸检测;对于举办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周边省份疫情严峻或发生本土疫情等关键时期,各地可根据实际,组织开展部分人员抽检或区域核酸检测工作。(记者 薛琳)
我省对25家重点部门进行分类管控
为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机构/场所、重点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5月19日,省疫情防控办下发通知,对全省25家重点部门按照“人、物、环境同防”的原则,围绕重点人员、重点机构(场所)及环境物品,从疫苗接种、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环境消毒、闭环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25家重点部门包括:卫生健康部门、隔离场所工作专班、国际航班入境防控指挥部、太原海关、出入境边检总站、航产集团、中铁太原局集团、邮政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宣传部门、文旅部门、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民政部门、住建部门、药监部门、工信部门、人社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医保部门、通信管理部门。
按照省疫情防空办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全方位抓好重点行业、重点机构(场所)、重点人员防控措施落实,分门别类建立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重点人员和单位管理台账,实施精准化、动态化、数据化管理,将核酸(抗原)检测、消毒通风、疫苗接种、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贯穿于台账管理全过程,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安全平稳。(记者 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