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为130.7万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3.92亿元
近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爱心消费券、落实重度残疾人低保“单人户”政策、开展未参保失业人员救助帮扶等方面,制定1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通知》明确,为全省130.7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每人增发3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发放3.92亿元。还为13.2万全省特困人员每人增发1500元“爱心消费券”,共计发放1.97亿元。
《通知》要求,落实“单人户”政策,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纳入单独申请低保范围;将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
《通知》明确,开展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未就业大学生,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
《通知》要求,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记者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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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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