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市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的通告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79号)
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秋季开学在即,中秋、国庆假期将近,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疫情早发现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近阶段将六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1周1次调整为3日1次(三县一市维持原检测频次不变)。3日未做将弹窗提示并赋黄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严格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即日起正式实施,从8月29日起正式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请全市居民及其他在并人员积极配合,严格规范落实个人防护举措,室外活动保持2米间距,未履行相关防控要求的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测温,扫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体温、健康码异常、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未戴口罩的不得进入上述单位或场所。
三、各县(市、区)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公开曝光、关停整改,造成疫情传播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欢迎人民群众对核酸采样不规范及重点场所等疫情防控四要素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351-5612320监督举报邮箱:tysysts@163.com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