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于研制新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的企业最高可补三百万元
9月23日市科技局消息,对于研发试制填补国内空白重大新产品的企业,我市将按照研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
按照《太原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中,“研发试制填补国内空白重大新产品”政策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市科技创新项目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市制定出台了此次发放补助的申报要求。申报主体是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太原市重大新产品是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经用户首次使用的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以及新材料、新品种。
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企业具备产品研发设计、试验制造、量产制造等基础条件;产品技术先进,指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制造工艺,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显著突破,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经过科技查新证明填补国内空白;产品性能质量稳定可靠,就是说建立完善的产品检测质保体系,产品通过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或测试评价机构的性能参数检测。
这其中,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要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导向,节能降耗、污染排放和资源节约指标等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产品已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研制完成且有用户应用。(郜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