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1月30日电(记者梁晓飞)为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决定,自11月24日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党委政府督导巡查同步开展、一体推进的方式开展。
在省级层面,山西成立了由省长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以及各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的19个专项行动领导组。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按照要求,各市县要成立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形成“党政领导牵头、监管部门承办、企业负责落实、纪委监委督察”的工作格局。
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同时,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坚持线上线下检查相结合,充分运用在线远程督导检查、电子封条、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确保工作不断线、监管不空档。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照、查封扣押等法定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与此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室和纪委监委将派出专人,参加各级安委会综合督导巡查组,开展联合督导巡查,进一步强化督查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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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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