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中出台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
全省首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
晋中市近日在全省首家出台《晋中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促进公务员成长进步,激励全市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作为中组部确定的全国唯一、山西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全省首批市级公务员平时考核联系点,晋中市委高度重视,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平时考核工作,坚决扛牢政治任务,突出“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加大力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建设。
《实施细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公务员平时考核“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用”等关键点,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效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
《实施细则》明确,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表现进行日常考核,考核指标由“政治指标+实绩指标+荣耻指标”组成。公务员平时考核实行“百分制+附加分”量化赋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应当体现政治性、导向性、实效性。特别是对于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要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等情况。
《实施细则》明确,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按照确定目标、个人小结、实施考核、审核评鉴、结果反馈的程序进行。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对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优”。
考核结果是“指挥棒”,更是“激励棒”,坚持平时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将平时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评先奖优、职务职级晋升、发展党员、干部教育培养、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相结合,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公务员平时考核高效开展,《实施细则》明确,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要把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作为抓班子、带队伍、促落实的重要管理方式,通过强化平时考核与年度目标任务的结合,促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实施细则》提出,机关应结合实际,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平时考核,提高考核工作智能化水平。(记者 张杨 通讯员 李晓雯 冯建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