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大同吕梁
山西频道
首页 要闻 政情 产经 医卫 房产 教育 旅游 体育 融媒体
晋中·砥砺奋进的五年吕梁大同
山西频道 > 正文

山西多项扶持政策支持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

2022年01月08日 08:45:54 来源: 太原日报

  原标题:到开发区就业创业 退役军人可享受扶持政策

  《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月6日公布,多项扶持政策支持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

  《实施意见》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太原海关、省税务局制定。促进就业方面,鼓励所有驻区企业优先招用退役军人,如小微企业实施阶梯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年度内新吸纳退役军人100人以下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每吸纳1人给予补助1000元;年度内新吸纳退役军人100人(含)以上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给予补助1500元。同时,设置退役军人专岗,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开发区内自行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自身平台公司等企业和机构用工岗位中,设定一定比例(数量)招用退役军人。

  鼓励创业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发区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鼓励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对退役军人予以优先支持,优惠或免费提供退役军人场地、注册代办、融资对接等“双创”服务。对退役军人初创企业,在土地使用、项目遴选、贷款抵押、房租减免、住房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何宝国)

[编辑: 吴银冰 ]
01007028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824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