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我省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
6月10日起执行,严禁层层加码、过度防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防控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我省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调整优化,6月9日晚,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配合登记报告
所有入晋返晋人员可提前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和山西省疾控中心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地动态变化情况。来自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或有疫情发生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的入晋返晋人员应提前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
1.所有入晋返晋人员抵晋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配合落实测温验码、第一落点核酸检测、点对点转运、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2.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要继续严格落实全链条闭环管理措施,实施“7+7+5”管控措施,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继续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同时,排查时间从当地调整风险等级之日起回溯7天。
3.对7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要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点对点转运后纳入社区管理,实施7天居家(健康驿站)健康监测,分别于第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同时,排查时间从当地报告病例之日起回溯7天。
4.对其他低风险地区入晋返晋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抵晋后,按照“即采即走即追”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采样,并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检测时间要间隔24小时以上)。
5.对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返晋人员,抵晋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抵达目的地,实施7天居家(健康驿站)健康监测,分别于第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6.对治愈出院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7天居家(健康驿站)健康监测,分别于第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做好高校返乡学生疫情防控
各地要按照“一校一策”“一人一策”原则,做好高等学校、中职学校返乡学生疫情防控服务工作。对有疫情的地区,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校内如果没有疫情,在学校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结束后,学生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所在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离校返乡,从学校到目的地实施“点对点”闭环方式返乡回家。各地对满足以上条件的学生,不再实施集中隔离,到家后纳入社区管理,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分别于第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暑假期间,对高等学校、中职学校返乡学生确需隔离的,免除学生集中隔离费用。
四、做好入晋车辆保通保畅
各地要全部取消省内普通公路在市、县(市、区)界设置的防疫检查点,全面恢复车辆通行。对货运车辆,各防疫检查站点仍继续按照相关制度和办法做好保通保畅。对客运车辆,所有防疫检查站点按要求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对省内通行的客车,高速公路收费站防疫检查点根据所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提供的车辆通行信息(车牌号码、入口收费站名称、时间等),直接放行。对省外入晋返晋的客车,司乘人员扫“入晋检疫信息登记码”后,分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配合做好居家健康监测
入晋返晋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做到“两做好、四不得、一及时”。“两做好”即每天做好健康监测,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四不得”即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密闭、半密闭场所;“一及时”即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及时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如有离晋需求,可凭机(车)票,允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离晋。
本次措施调整于6月10日起执行,各地要严格执行“九不准”要求和省级统一政策,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严禁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记者秦洋)